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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退款与利息/补偿(ACP 第111条与第111D条)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目录
- 简介
- 法律依据:ACP 第111条
- 可处理的溢缴税款类型
- 退款期限
- 2% 补偿 — ACP 第111D条
- 退款方式
- 常见问题(FAQ)
- 官方来源
简介
如果您缴纳的税款超出应缴金额,HASiL 会处理溢缴部分的退款。本文依据 HASiL《2021年税收征收框架》所载内容,说明 ACP 第111条下的退款程序及 ACP 第111D条下的 2% 补偿。
法律依据:ACP 第111条
可处理的溢缴税款类型
退款期限
2% 补偿 — ACP 第111D条
退款方式
退款可通过纳税人自有账户、DuitNow 或 EFT 进行,如《税收征收框架》所述(§9.5 及解释性说明)。
常见问题(FAQ)
问:我需要等多久才能收到退款? 答:自通过 e-Filing 收到申报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(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案件)。
问:如果退款延迟,补偿比率是多少? 答:退款金额的 2%,自课税年度 2013 起,依据 ACP 第111D条。完整条件须由 03 核实。
问:涉及哪些表格? 答:相关申报表(例如通过 e-Filing 提交的 e-BE/e-B),以及 s.107(PCB)、s.107B(CP500)、s.107C(CP204/CP204A/CP205)或 s.103(溢缴)下的退款条款。
法律依据:ACP 第111条
退款依据以下条文处理
第107条 ACP(PCB)
第107B条 ACP(CP500)
第107C条 ACP(CP204 / CP204A / CP205)
第103条 ACP(溢缴)
自通过 e-Filing 收到申报表之日起30个工作日
自课税年度 2013 起,按退款金额的2%支付补偿(s.111D ACP)
退款方式:本人账户、DuitNow 或 EFT
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