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
B 表格:个体经营税务申报指南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
# B 表格:个体经营税务申报指南

经营业务(business)的个人填写 B 表格;不经营业务的个人填写 BE 表格。本文说明谁必须使用 B 表格、需要申报哪些收入以及申报截止日期。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— 经独立事实核查。

  • 审查日期:2026年11月8日
  • 评税年度:YA 2026(目标)——年度惯例;参考 B 表格 YA 2025 PDF
  • 状态:已发布

谁必须使用 B 表格?

经营业务的个人填写 B 表格;不经营业务的个人填写 BE 表格。包括独资经营、合伙企业合伙人,以及有业务活动的自由职业者(freelancer)。

来源:HASiL — 常见问题(个人)Q11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申报期限:纸质 vs e-B

  • 纸质:经营业务的个人必须每年在6月30日当天或之前提交 B 表格。
  • 电子报税(e-B):在7月15日当天或之前提交。
  • 在线日期须遵守每年的申报表格计划(BN)——申报前请查看当期计划。

来源:HASiL — 报告收入;申报期限;2025 年税务建议手册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MyTax 中 e-B 电子报税步骤

  • 激活您的 MyTax 账户(e-CP55D / e-KYC)。
  • 选择相应评税年度的 e-B 表格。
  • 填写收入、支出和减免各项。
  • 提交并保存确认收据。

MyTax 中实际 e-B 界面显示细节此事仍有待 HASiL 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请重新向 HASiL 核实。

B 表格中申报的收入

  • B2 — 马来西亚来源合伙企业法定所得:HK-1B 工作表第 E/G 金额;B2a = 合伙企业数量。
  • B3 / E 部分 — 汇回马来西亚的外国来源所得。
  • 业务收入(业务 1、2、……)及其他相关来源。

来源:B 表格说明注释 — YA 2025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剩余税款及 CP500 缴付

应缴剩余税款(如有)每年在6月30日当天或之前缴付;个体业务纳税人还须遵守CP500(分期缴税通知),属自行评税制度。

来源:2025 年税务建议手册;HASiL — 个体业务纳税人的税务责任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保存记录

记录无需随申报表一并提交,但必须保存 7 年(参考 ACP 第119A条)——例如:财务报表、收据、凭单、银行结单。

来源:HASiL — 常见问题(个人)Q8–Q10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与 P 表格(合伙企业)的关系

合伙企业根据 ACP 第86(1)条提交 P 表格(合伙企业申报表);每位合伙人将其合伙企业收入份额申报在 B 表格(B2 栏)中。(参见单独的合伙企业指南。)

来源:2025 年税务建议手册;B 表格说明注释 — YA 2025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尚未确认的数字与事实

  • YA 2026 申报截止日期(2027 年申报)——2027 年 BN 申报计划在 2026-11-08 审查时尚未发布;6月30日/7月15日惯例仅供参考,并非对 2027 日期的确认。此事仍有待 HASiL 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请重新向 HASiL 核实。
  • MyTax 中实际 e-B 界面显示细节。此事仍有待 HASiL 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请重新向 HASiL 核实。
  • 逾期/未申报罚款金额(ACP 第112条等)——本次审查未引用;请勿虚构金额。
  • B 表格中配偶合并评税的处理——请参阅合并评税指南;发布前核实。

延伸阅读

相关指南:BE 表格与 B 表格的区别 和 CP500:个体业务纳税人分期缴纳估计税款 和 个人税务减免。

[返回首页](/)

官方来源
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

继续阅读

—

返回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