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您的税务上诉去向何方?PKCP 与税务上诉法庭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简介
您收到了不同意的评税,于是提出上诉。但在内陆税收局总监(KPHDN/HASiL)审查之后,上诉会去往何处?
本文说明当前的法定上诉机构 — 所得税特别专员(PKCP) — 以及将其与关税上诉法庭合并为税务与服务上诉法庭的计划。
上诉路径:Q 表格 → KPHDN 审查 → PKCP → 高等法院
对评税的上诉通过评税通知书送达后 30 天 内的 Q 表格提出(s.99 ACP)。如果 KPHDN 审查(s.101)后仍未达成一致,上诉提交给所得税特别专员(PKCP)(s.102)。
PKCP 是根据 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(第53号法)s.98 设立的机构,负责审理上诉。PKCP 在特定案件中的决定是最终的(例如延期申请被拒绝 — 不得进一步上诉)。
PKCP 的决定可就法律问题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。
通过 MyTax 进行电子评税上诉
自 2026年6月1日 起,评税上诉可通过 MyTax(电子上诉 e-Appeal)在线提交。
PKCP 的当前状态
截至 2025年11月,财政部(MOF)仍将税务上诉案件的审理(12 个月内)指派给 PKCP 办公室(国库客户章程)。
HASiL 官方页面(更新于 25/06/2026)在上诉程序中仍提及 PKCP。
税务与服务上诉法庭(TRCBP)计划
2020年财政预算案宣布将 PKCP 与 关税上诉法庭 合并为 税务与服务上诉法庭(TRCBP)。国库官方门户(trcbp.treasury.gov.my)存在。
区分三个机构
- PKCP — 所得税特别专员;当前所得税上诉机构。
- 关税上诉法庭 — 审理关税/税上诉的法庭。
- TRCBP — 税务与服务上诉法庭;合并上述两个机构的计划。
常见问题(FAQ)
问:我不同意税务总监的审查决定。我应该去哪里? 答:上诉根据 s.102 ACP 提交给所得税特别专员(PKCP)。PKCP 的决定可就法律问题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。
问:我有多少时间提出上诉? 答:Q 表格应在评税通知书送达后 30 天内提交(s.99)。
问:上诉可以在线进行吗? 答:自 2026年6月1日 起,可以 — 通过 MyTax(电子评税上诉 e-Appeal)。
问:税务上诉法庭是否已取代 PKCP? 答:当前状态在审查日期(2026-11-08)无法确认。截至 2025年11月,MOF 仍将税务上诉案件审理指派给 PKCP 办公室,HASiL 页面在上诉程序中仍提及 PKCP。
问:PKCP 与关税上诉法庭有何区别? 答:PKCP 审理所得税上诉;关税上诉法庭审理关税/税上诉。自 2020年财政预算案起已宣布将两者合并为 TRCBP 的计划。
词汇表
- PKCP — 所得税特别专员(s.98 ACP 下的法定上诉机构)。
- KPHDN — 内陆税收局总监(HASiL)。
- Q 表格 — 对评税提出上诉的表格(30 天内)。
- 电子上诉(e-Appeal) — 通过 MyTax 在线上诉(自 2026年6月1日 起)。
- TRCBP — 税务与服务上诉法庭(合并计划)。
- YA — 课税年度。
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