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
电子发票出错?更正、贷记单与借记单指南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
# 电子发票出错?更正、贷记单与借记单指南

已核验的电子发票无法编辑。如发生错误,通过 72 小时内拒绝/取消或签发新的电子发票文件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更正。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— 经独立事实核查。

  • 审查日期:2026年11月8日
  • 评税年度:不适用(实施指南;参考 4.8/4.9 版本)
  • 状态:已发布

电子发票文件具有终局性

已核验的电子发票无法编辑。如发生错误,通过72 小时内拒绝/取消或签发新的电子发票文件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更正。
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2.3.6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72 小时窗口:拒绝与取消

  • 买方可在核验之时起 72 小时内申请拒绝电子发票。
  • 卖方可在 72 小时内取消电子发票。
  • 72 小时后不允许取消——任何调整须通过签发新的电子发票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。

72 小时自核验之时(而非交易日期)起算。
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2.3.6(门户)/ §2.4.5(API)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贷记单、借记单与退款单

官方定义(通用指南 §1.4):

  • 贷记单:由卖方签发,用于更正错误、给予折扣或记录此前已签发电子发票中的退货,目的是减少原电子发票的价值——用于减少不涉及向买方退款的情形。
  • 借记单:用于表明此前已签发电子发票中的额外收费。
  • 退款单:卖方签发的文件,用于确认退回买方已支付的款项(存在退款)。
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1.4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原始电子发票引用字段

签发借记单、贷记单或退款单时,“原始电子发票参考号”字段(附录 1,第 21 字段)必须填写受影响或被调整的原始发票/文件的 LHDNM 唯一 ID 号。参考文件核验(§2.5)确保所引用文件在签发时为有效的电子发票。
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附录 1 及 §2.5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文件类型代码(SDK)

代码 类型
02 贷记单
03 借记单
04 退款单
12/13/14 自开票(贷记 / 借记 / 退款)

来源:SDK MyInvois — 电子发票类型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
说明:特定指南 v4.9

  • v4.9 第 4 节是“定期签发的报表或账单”(并非更正章节)。
  • 核验后的跨境调整由马来西亚卖方通过贷记单 / 借记单 / 退款单进行(§10.5.4)。

v4.9 中存在更正章节的初步假设在本次审查中未被证实——如需引用其他特定章节,请在撰写前重新核实。此事仍有待 HASiL 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请重新向 HASiL 核实。

警告

  • 请勿建议“编辑”原始电子发票——请使用新文件。
  • 贷记单 ≠ 退款单(退款)——请在文章中区分。
  • 请参考现行指南版本(v4.8/v4.9);勿使用旧版本。
  • 更正与 PKPS/SVDP 的交互——未经审查请勿概括。

延伸阅读

相关指南:[小企业电子发票简介](/panduan/e-invois-untuk-perniagaan-kecil/) 和 电子发票强制实施:时间表与受影响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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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来源
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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