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电子发票出错?更正、贷记单与借记单指南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# 电子发票出错?更正、贷记单与借记单指南
已核验的电子发票无法编辑。如发生错误,通过 72 小时内拒绝/取消或签发新的电子发票文件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更正。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— 经独立事实核查。
- 审查日期:2026年11月8日
- 评税年度:不适用(实施指南;参考 4.8/4.9 版本)
- 状态:已发布
电子发票文件具有终局性
已核验的电子发票无法编辑。如发生错误,通过72 小时内拒绝/取消或签发新的电子发票文件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更正。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2.3.6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72 小时窗口:拒绝与取消
- 买方可在核验之时起 72 小时内申请拒绝电子发票。
- 卖方可在 72 小时内取消电子发票。
- 72 小时后不允许取消——任何调整须通过签发新的电子发票(贷记单、借记单或退款单)进行。
72 小时自核验之时(而非交易日期)起算。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2.3.6(门户)/ §2.4.5(API)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贷记单、借记单与退款单
官方定义(通用指南 §1.4):
- 贷记单:由卖方签发,用于更正错误、给予折扣或记录此前已签发电子发票中的退货,目的是减少原电子发票的价值——用于减少不涉及向买方退款的情形。
- 借记单:用于表明此前已签发电子发票中的额外收费。
- 退款单:卖方签发的文件,用于确认退回买方已支付的款项(存在退款)。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§1.4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原始电子发票引用字段
签发借记单、贷记单或退款单时,“原始电子发票参考号”字段(附录 1,第 21 字段)必须填写受影响或被调整的原始发票/文件的 LHDNM 唯一 ID 号。参考文件核验(§2.5)确保所引用文件在签发时为有效的电子发票。
来源:电子发票指南 v4.8 附录 1 及 §2.5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文件类型代码(SDK)
| 代码 | 类型 |
|---|---|
| 02 | 贷记单 |
| 03 | 借记单 |
| 04 | 退款单 |
| 12/13/14 | 自开票(贷记 / 借记 / 退款) |
来源:SDK MyInvois — 电子发票类型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说明:特定指南 v4.9
- v4.9 第 4 节是“定期签发的报表或账单”(并非更正章节)。
- 核验后的跨境调整由马来西亚卖方通过贷记单 / 借记单 / 退款单进行(§10.5.4)。
v4.9 中存在更正章节的初步假设在本次审查中未被证实——如需引用其他特定章节,请在撰写前重新核实。此事仍有待 HASiL 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请重新向 HASiL 核实。
警告
- 请勿建议“编辑”原始电子发票——请使用新文件。
- 贷记单 ≠ 退款单(退款)——请在文章中区分。
- 请参考现行指南版本(v4.8/v4.9);勿使用旧版本。
- 更正与 PKPS/SVDP 的交互——未经审查请勿概括。
延伸阅读
相关指南:[小企业电子发票简介](/panduan/e-invois-untuk-perniagaan-kecil/) 和 电子发票强制实施:时间表与受影响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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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