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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后返聘:养老金 + 薪资的税务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简介
退休后返聘的人常常疑惑:“我的养老金要课税吗?新薪资呢?”
答案取决于养老金类型、退休年龄和支付养老金的计划。本文解释:
- 养老金何时免税;
- 养老金何时课税;
- 如何一并申报养老金与新薪资。
养老金何时免税
根据 ACP 附表6第30段,源自马来西亚、在年满55岁时、或达到任何成文法规定的强制退休年龄时、或局长确信退休是因健康欠佳(ill-health)时支付给个人的养老金,免予课税。
此豁免仅在以下情况下适用:
- 养老金是为在马来西亚先前雇佣中的服务而支付;
- 且,若非依据成文法,则必须由经批准的计划支付。
若某人获支付一笔以上养老金,本段仅适用于最高的一笔。
第30A段(政治人物与公职持有人)
第30A段涵盖向上议院主席/副主席、议长/副议长、州立法议会议长及国会议员/DPR 成员支付的酬金/养老金。豁免仅在达到55岁或因健康欠佳退休时适用。若某人同时符合第30段和第30A段,豁免仅适用最高者。
养老金何时课税
在以下情况,养老金须课税:
- 自愿退休,年龄低于强制退休年龄(55)— 养老金在年满55岁前须课税;
- 来自未经批准的计划的养老金;
- 一笔以上养老金 — 最高一笔豁免后的余额。
派生养老金(derived pension)
派生养老金 — 例如配偶去世后妻子/丈夫收到的养老金 — 不课税(HASiL FAQ)。
养老金 + 新薪资:如何申报
退休后的新薪资属于 ACP 第13条下的雇佣收入。若您还有其他应纳税收入(包括新薪资),您仍有责任申报收入并提交申报表:
- BE 表格 — 若无业务收入的居民;
- B 表格 — 若有业务收入。
YA 2025 截止日期:4月30日(BE)/ 6月30日(B);通过 e-Filing:5月15日 / 7月15日。
公务员退休程序
就公务员而言,雇主在退休前六个月提交 CP22B 表格(解雇通知),并签发 SPC(税务结算证书)。EA 表格将显示收到的养老金和薪资。
摘要
| 情况 | 税务处理 |
|---|---|
| 55岁 / 强制退休年龄 / 健康欠佳时的养老金 | 免税(经批准计划;若有多笔,仅最高一笔) |
| 55岁前自愿退休 | 55岁前须课税 |
| 未经批准的计划 | 须课税 |
| 一笔以上养老金 | 最高一笔免税;余额课税 |
| 派生养老金(配偶去世) | 不课税 |
| 退休后新薪资 | 雇佣收入(第13条)— 必须申报 |
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