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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204:公司估计税款与分期缴付(第107C条)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
# CP204:公司估计税款与分期缴付(第107C条)

公司须提交估计税款(CP204)并在整个评税年度内分期缴付。本文说明 ACP 第107C条机制、提交期限、缴付时间表以及不提交估计的后果。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— 经独立事实核查。

  • 审查日期:2026年11月8日
  • 评税年度:所有评税年度(第107C条机制每年适用);年度计划日期须经审查
  • 状态:已发布

什么是 CP204?

CP204 表格是应付估计税款表格。公司、有限责任合伙企业(PLT)、信托和合作社须在每个评税年度提交此表格,并按既定时间表缴付估计税款。它是估计——并非最终申报表。

谁必须提交?

  • 公司、PLT、信托和合作社(R1)。
  • 通过 e-Filing(电子报税)提交,依据 ACP 第107C(7A)款:公司自 2018 评税年度起;PLT、信托和合作社自 2019 评税年度起(通过 TAeF/OeF 并携带数字证书)(R1)。

提交期限

  • 运营中的公司:不迟于某一评税年度基期开始前 30 天——ACP 第107C(2)款(R1、R5)。
  • 新运营公司:若首个基期不少于六(6)个月,则须在开始运营之日起三(3)个月内提交 e-CP204——ACP 第107C(4)(a)款;最低要求(第107C(3)款)仅自第二个评税年度起适用(R1、R5)。
  • 新中小企业(SME)公司依据 ACP 第107C(4A)款免于提交估计(R4)。

缴付时间表

估计税款按时间表分期缴付——ACP 第107C(5)款(运营中的公司)和第107C(6)款(新公司);分期款项于每月 15 日当天或之前缴付(税收征收框架;GPO 1/2021)(R2、R5)。

修订估计(CP204A)

CP204A 表格用于修订估计;修订可在(除其他时间外)第 6 个月和/或第 9 个月进行,依据 ACP 第107C(7)款(R2)。此步骤亦与《第 4/2025 号公众裁决》(会计期间变更情形)一致(R3)。

未提交的后果

若未提交估计,KPHDN 将确定估计税款金额(视为金额——ACP 第107C(3)款)并签发分期缴付通知(CP205);依据 ACP 第107C(8)款指示缴付的款项视为对估计的修订(R1、R5)。

税款加成(10%)

  • 依据 ACP 第107C(9)款,未按期缴付分期款项加征 10%(R2、R3)。
  • 依据 ACP 第107C(10)款,实际税款与(修订后)估计之差超过实际税款 30% 时加征 10%——公式:[(CS − AC) − (30% × CS)] × 10%,其中 CS = 实际税款,AC = 修订后估计(R2、R3、R4 注释(f))。

与 C 表格的关系

CP204 是估计;C 表格是公司的最终申报表(参见 C 表格指南)。实际税款与估计之差可能导致上述 10% 加成。

尚未确认的数字与事实

  • 公司电子报税年度计划日期(例如 YA 2026 e-CP204 截止日期)——请查看年度申报表格计划(FLAG-3;2027 年计划尚未发布)。
  • MyTax/TAeF/OeF 中实际 e-CP204/e-CP204A 界面显示细节。
  • CP204B 表格(因会计期间变更而修订)——《第 4/2025 号公众裁决》中提及;完整使用细节尚未确认。
  • ACP 第107C(10A)款下的 10% 加成(未提交估计且无 CP205)——GPO 1/2021 §3.7 中提及;请核实现行法案文本。
  • 与 CP204 相关的其他罚款门槛/细节(ACP 第112条等)——本次审查未引用;请勿虚构数字。

延伸阅读

相关指南:马来西亚公司税率:中小企业与其他公司 和 C 表格:公司税务申报指南 和 [CP500:个体业务纳税人分期缴纳估计税款](/panduan/cp500-ansuran/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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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来源
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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