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
境外数字服务税与 LVGT:2026 年现状
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
简介

由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(JKDM/Kastam)负责的两个间接税制常被混淆:

  • (A) 数字服务服务税,由外国注册人(FRP)提供 — “Service Tax on Digital Services (SToDS)”;
  • (B) 低价值商品销售税(LVG/LVGT)。

两者是独立税制。本文解释各自的 2026 年官方现状、税率、范围、注册门槛,以及 MOF/关税局的官方来源。

(A) SToDS — 来自外国提供商的数字服务

服务税对外国注册人(FRP)向马来西亚任何消费者提供的任何数字服务征收。FRP = 根据《2018 年服务税法》(STA)s.56C 注册的外国服务提供商。

谁是“消费者”? — 符合三项标准中的两项的人:

  1. 使用马来西亚境内金融机构/公司的信用/借记设施付款;
  2. 使用注册在马来西亚的 IP 地址或马来西亚国际移动国家代码获取数字服务;
  3. 居住在马来西亚。

税率与日期:

  • 该税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;
  • 现行税率为 8%,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(此前为 6%)— 根据财政部长在《2024 年财政预算案》(2023 年 10 月 13 日)中的宣布上调;新税率通过 s.10 STA 项下的命令设定;
  • FRP 注册门槛:12 个月内向马来西亚消费者提供的数字服务价值超过RM500,000(s.56B STA);
  • 税款在收到付款时到期(s.11(1) STA),须经总监批准方可按发票记账。

来源:关税局 — MySToDS;过渡规则指南(R1、R2)。

(B) LVGT — 来自境外的低价值商品

低价值商品销售税(LVG)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征收:

  • 售价不超过 RM500(不含运费、保险或税费);
  • 通过陆路、海路或空路带入马来西亚。

税率与日期:

  • 立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;
  • 征税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;
  • 统一税率 10%。

豁免:香烟;烟草制品;酒精饮料;烟斗(含斗钵);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雾化设备;以及通过电子烟/雾化设备以液体/凝胶形式吸烟的制备物(无论是否含尼古丁)。

卖家注册:通过在线平台销售 LVG 的卖家(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)若向马来西亚销售 LVG 的总价值超过12 个月内 RM500,000,必须向关税局注册。注册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放;每 3 个月通过 LVG-02 表格提交申报表。

来源:关税局 — MyLVG(R3)。

2026 年现状

截至审查日(2026-11-08),两个税制均已生效。截至该日,官方来源未发现税率/门槛变化。

重要说明 — 《2027 年财政预算案》建议:在《2027 年财政预算案》总结(部长 2026 年 10 月 29 日声明)中,建议要求外国电商平台采用 e-Invois 并设立本地办事处。这是建议,而非法律 — 请勿将其视为现行规则。

来源:MOF;媒体声明(R4、R5 + 媒体注记 — 非主要来源)。

研究中的 此事项仍在等待 HASiL 的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,请再次与 HASiL 核实。 注

简单示例

示例 1(SToDS):吉隆坡的 Aisyah 女士向外国提供商(FRP)订阅软件,月费 RM200。该提供商根据 s.56C 注册(向马来西亚销售额超过 RM500,000/12 个月)。收到付款时对该笔款项征收 8% 服务税。

示例 2(LVGT):Tan 先生向外国卖家在线购买价值 RM300 的商品(不含运费/保险费)。商品带入马来西亚 — 征收 LVGT 10%。若商品是香烟或电子烟,则豁免 LVGT。

(这些示例仅供说明 — 税率与门槛遵循下方官方来源。)

常见问题(FAQ)

问:8% 数字服务税适用于所有在线服务吗? 答:SToDS 适用于外国注册人(FRP)向马来西亚消费者提供的数字服务。8% 税率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。

问:我从国外购买了价值 RM400 的商品,会被征税吗? 答:会 — 如果商品售价不超过 RM500(不含运费/保险/税费)并带入马来西亚,则征收 LVGT 10%(豁免商品除外,如香烟、烟草、酒精饮料和电子烟/vape)。

问:LVGT 是否尚未生效? 答:不是 — LVGT 征税已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(立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)。关于 2023 年推迟的旧声明必须结合背景理解;2026 年现状为已生效。

问:我是在线销售的小商家。我需要注册吗? 答:通过在线平台销售 LVG 的卖家(马来西亚境内/境外)若向马来西亚销售 LVG 的价值超过 12 个月内 RM500,000,必须向关税局注册。请与关税局确认门槛和程序。

问:外国平台 e-Invois 建议是否已生效? 答:尚未 — 截至审查日(2026-11-08),它是《2027 年财政预算案》中的建议,而非法律。

术语表

  • FRP — 外国注册人(Foreign Registered Person)。
  • SToDS — Service Tax on Digital Services(数字服务服务税)。
  • LVG/LVGT — 低价值商品 / 低价值商品销售税。
  • STA 2018 — 《2018 年服务税法》。
  • MOF — 财政部。
  • P.U.(A) — 已宪报的条例/命令。

官方来源
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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