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境外来源收入(FSI):税务豁免与条件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征税基础:ACP 1967 第 3 条
所得税对任何人的在马来西亚产生或源自马来西亚、或在马来西亚从马来西亚境外收到的收入征税——依据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(ACP 1967)第 3 条。
来源: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,s.3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的制度变化
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,一般而言,居民在马来西亚收到的所有类型的境外来源收入均须缴税。此项变更通过《2021年财政法》修改 ACP 附表 6 第 28 段作出。
这意味着:境外来源收入(FSI)并非自动豁免——豁免取决于人的类别和特定条件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(2024 年 6 月修正),第 1.1 节、第 5.1.1 节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居民个人的豁免
对于居民个人,除马来西亚合伙企业业务收入外的所有 FSI均豁免缴税,前提是该收入已在原籍国缴税。
- 原豁免期限: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。
- 该期限延长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,通过 P.U.(A) 451/2024(自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;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宪报)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,第 5.2.2 节;MOF/LHDNM——《2022 年财政预算案联合备忘录》;宪报 P.U.(A) 451/2024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公司/LLP/合伙企业的股息豁免
对于公司、LLP 和个体合伙人(涉及马来西亚合伙企业业务),在马来西亚收到的境外股息予以豁免,但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:
- 参与豁免条件:股息已在原籍国缴税 并且原籍国的 headline tax(主要税率)不低于 15%;或
- 经济实质条件。
- 原豁免期限: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。
- P.U.(A) 157/2024 扩大了“合格人士”(包括选择按 ACP 征税的纳闽实体),并将合格条件重述为替代条件(视为自 YA 2022 起生效)。
- 股息豁免不适用于从事银行、保险或海运/空运业务的居民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,第 5.2.1 节、第 1.5 节;宪报 P.U.(A) 235/2022;宪报 P.U.(A) 157/2024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原籍国不征税的情形
存在原籍国不征税但 FSI 仍符合豁免资格的情形,例如:
- 个人收入低于原籍国征税门槛;
- 股息来自享有奖励/亏损/资本免税额的底层利润;
- 税务合并制度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,第 5.2.1.4 节、第 5.2.2.2 节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与豁免 FSI 相关的开支不予考虑
与豁免 FSI 相关的开支或扣除,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不予考虑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,第 5.2.3 节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记录及在 BNCP 中申报
纳税人必须:
- 保留支持性文件——股息凭单、评税通知书及其他符合 s.82/82A ACP 的文件;
- 在 BNCP(所得税申报表)中申报 FSI 详情——类别与金额、原籍国、headline tax 税率、外国税额等。
来源:HASiL——《FSI 税务待遇指南》,第 5.2.4 节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FSI 未豁免时的境外税收抵免
若 FSI 未获豁免,外国税款可作为 ACP 项下的双边(s.132)或单边(s.133)税收抵免申索,但受上限限制;超额抵免不予考虑。
来源: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,s.132/133;B 表格说明注释(参考 HK-8/HK-9)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非居民个人
非居民个人仅对源自马来西亚的收入征税——不对境外来源收入征税。
来源:HASiL——常见问题(个人),Q15(见官方来源部分)。
时效敏感:发布前重新核实
时效敏感区域:FSI 豁免状态通过宪报命令变更。以下事项在发布前必须重新核实:
记住
- 基础:s.3 ACP——在马来西亚产生/源自马来西亚的收入,或从马来西亚境外收到并在马来西亚收到的收入。
- 自 1.1.2022 起,居民 FSI 一般须缴税——豁免取决于条件。
- 居民个人:除马来西亚合伙企业收入外的所有 FSI 均豁免,前提已在原籍国缴税;延长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(P.U.(A) 451/2024)。
- 公司/LLP/合伙企业:境外股息在满足参与豁免(税率 ≥15%)或经济实质条件下豁免;YA 2026 当前期限仍适用 P.U.(A) 235/2022 及 157/2024。
- 未经“已在原籍国缴税”条件(个人)或参与豁免/经济实质条件(实体),请勿宣称“所有 FSI 均获豁免”。
- 与豁免 FSI 相关的开支不予考虑。
- 即使豁免,也必须在 BNCP 中申报。
- 保留支持性文件(s.82/82A)。
- 若 FSI 未豁免:境外税收抵免 s.132/133(受限)。
常见问题(FAQ)
问:我在海外工作并向马来西亚汇款。需要缴税吗? 答:境外雇佣收入一般在提供服务所在国征税。对于居民个人,在马来西亚收到的 FSI 若已在原籍国缴税则豁免——请核实您的具体情况。
问:境外公司的股息——豁免吗? 答:对于居民个人,是(前提已在原籍国缴税)。对于公司/LLP/合伙企业,须满足参与豁免或经济实质条件。
问:我仍需申报豁免的 FSI 吗? 答:需要——HASiL 坚持即使豁免也须在 BNCP 中申报。
问:如果原籍国不征税,我会失去豁免吗? 答:不一定——在某些情形下(例如收入低于原籍国征税门槛、来自享有奖励利润的股息),FSI 仍符合豁免资格。请通过 HASiL 或税务顾问核实。
问:我是非居民——我的 FSI 在马来西亚需要缴税吗? 答:非居民个人仅对源自马来西亚的收入征税。
词汇表
- FSI — 境外来源收入;在马来西亚从境外收到的收入。
- 居民 — 依据 s.7 ACP 的税务居民身份。
- BNCP — 所得税申报表。
- 参与豁免(Participation exemption) — 股息豁免条件(已在原籍国缴税且 headline tax 税率 ≥15%)。
- Headline tax — 原籍国的主要税率。
- YA — 课税年。
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