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南
现金制与权责发生制:小企业如何计算利润
更新:2026年11月8日 事实已经独立核实。
简介
小商人如何为税务目的计算营业利润 — 他是在资金实际发生收支时记账(现金制),还是在权利和义务产生时记账(权责发生制)?这一会计基础的选择决定报税表上报告的所得。
本文解释两种会计基础、根据 HASiL 指引谁可以按现金制编制账目、现金簿示例,以及仍然适用的记录义务。
现金制与权责发生制 — 简要定义
- 现金制(cash basis):在收到所得时报告所得,在支付开支时扣除开支。
- 权责发生制(accrual basis):在应计时报告所得与开支 — 即权利或债务产生时,即使款项尚未收/付。这是标准财务报表做法。
HASiL 指出:“账户可按现金制编制,即您可以报告已收到的收入并扣除相关会计期间已发生的开支”(《记录保存指南》,R1)。
小企业门槛 — 谁可以使用现金制
根据 HASiL《记录保存指南》,小企业指一年毛利营业额不超过 RM150,000(来自商品销售)或 RM100,000(来自提供服务)的企业。在此范围内的企业可以按现金制编制账目。
HASiL 的现金簿示例
HASiL 指南给出了简易记录示例:现金簿用于记录所有收款与付款(现金/支票)以及盈亏详情,每月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。所用示例包括印度煎饼(roti canai)摊贩和理发师 — 这些企业大部分交易为日常现金。
记录义务仍然适用
选择会计基础并不免除保存记录的义务:
- 营业记录/账簿(包括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)须保存 7年。
- 未能保存充分记录可能导致税务局长按最佳判断估税,并构成 s.119A ACP 1967 下的罪行(罚款 RM300 至 RM10,000 / 监禁最长1年)。
- 营业开支若完全且专一地用于产生总所得,即可扣除(s.33(1) ACP 1967)。
注意区别:用于税务/会计报告的现金制不同于日常现金记录。记录仍需保存并核对。
基础的连贯性 — 以及更改基础的风险
应逐年连贯使用同一种基础。较大的企业通常使用权责发生制 — 但法定/会计准则要求及更改基础的规则细节,尚未在探测的来源中确认;见下方 此事项仍在等待 HASiL 的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,请再次与 HASiL 核实。 注释。
来自研究的 此事项仍在等待 HASiL 的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,请再次与 HASiL 核实。 注释
常见问题(FAQ)
问:我的小企业可以使用现金制吗? 答:可以 — 若年度毛利营业额不超过 RM150,000(商品销售)或 RM100,000(服务),您可以按现金制编制账目(R1)。这是选择权,而非义务。
问:现金制与权责发生制有何区别? 答:现金制在收到所得时报告、在支付开支时扣除;权责发生制在应计/债务产生时报告。
问:使用现金制时我仍需保存记录吗? 答:需要 — 记录必须保存7年;未能保存充分记录可构成 s.119A ACP 1967 下的罪行。
问:我可以从现金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吗? 答:过渡/更改基础规则尚未确认 — 此事项仍在等待 HASiL 的官方确认——在作出决定前,请再次与 HASiL 核实。。请连贯使用一种基础,并与 HASiL/税务顾问核实。
词汇表
- 权责发生制(Asas akruan) — 在应计时(权利或债务产生时)报告所得/开支,而非在款项易手时。
- 现金制(Asas tunai) — 在收到所得时报告,并在支付开支时扣除。
- 现金簿(Buku tunai) — 所有收款与付款的简易记录,与银行对账单核对。
- 毛利营业额(Perolehan kasar) — 企业扣除前的总销售额/总收入。
- PYL — 调整后营业所得。
- YA — 课税年度。
官方来源
以下所有来源于2026年11月8日经过核查。HASiL 官方页面与文件: